由于火灾损失商品十万元材料成本八万元原因尚未查明应交增值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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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先应计算所损失的材料所涉及的已抵扣进项税额是多少(如税率为17%,则相应进项税为:不含税成本价值80000乘以税率17%等于13600元);
2、如经确认火灾属于自然灾害所引起的,那么该进项税额不需作转出处理;
3、如经确认该火灾为管理不善或人为原因所造成,那么则应对所负担的已抵扣进项税额13600元予以转出,缴纳增值税处理。
A错误,题目是因火灾导致损失,没有存在购销业务,因此不存在销项税额。B正确,保险赔偿计入其他应收款 C错误,材料成本损失15万,保险赔偿5万,实际损失10万,营业外支出应该为10万 D选项好像没打全,不知道正确与否
火灾如果是人为管理不善造成的就计入管理费用,并且原材料及其运费的进项税都要转出。如果是天灾则计入营业外支出,进项税不必转出。
应进项转出=5000*70%*17%+4350/(1-13%)*13%=1,245(元)借:待处理财产损失10,595 贷:库存商品5000 原材料43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1,245
结转时 借:营业外支出117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11700 1、本科目核算单位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2、盘盈的各种材料、管材、库存产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材料”、“管材”、“产成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管材摊销”、“累计折旧”等科目。盘亏、毁损的各...
一、原材料因管理不善毁损损失,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同时,该材料的毁损是由管理不善(如火灾、被盗)造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管理不善(关键点)毁损一批材料,其成本为1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0元,收到保险公司赔款200元,残料收入100元。相关会计分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