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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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饮企业购进的原辅材料,包括农副产品,也包括非农副产品。对于非农副产品购进的进项税额抵扣,与一般企业相比,并无特别之处。 因此,此处重点讲述餐饮企业,购进农副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下文中如果无特别说明,原辅材料均指农副产品。 按照采购渠道的不同以及供应商的身份不同,导致购进的原辅材料进项税额抵扣可分为几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企业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即可以按照票面注明的税额抵扣。 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餐饮企业进口原辅材料的,可以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3.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自产农产品,可以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自产农副产品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餐饮企业经常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局申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在购进时据实开具;或者,可以农业生产者去税务局申请 免税销售发票。无论是自开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还是税务局 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均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时,可以开具免税的农副产品销售发票。因此,餐饮企业向这类农业生产的组织和企业采购农产品,应积极索取合规的发票,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据。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自产自销农副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9%。 4.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种情况: (1)农产品: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比如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金额元,税额元。该张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9%=元,而不是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元。 (2)非农产品: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按规定进行抵扣。 5.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1)流通环节开具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 目前可以开具农产品免税发票的情形有六种: 一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三是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四是制种企业在定点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五是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六是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前四种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取得这四种免税发票,可以按农产品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后两种情形属于流通环节对蔬菜、鲜活肉蛋的免税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销售非自产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产的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将上述涉及到的餐饮企业购进农副产品的进项抵扣,总结如下: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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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抵扣的项目有以下几种:1、食材的购货发票。2、调味品的进项发票。3、酒水饮料的进项发票。4、水、电、燃气的进项发票。5、房屋的租金的进项发票。6、自用房产的进项发票。7、交通工具的进项发票。8、装修店面取得的进项。9、期间费用中的进项。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餐饮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时,可以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以此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如果条件允许,税务部门应积极推动餐饮行业采用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方法,具体操作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如餐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按照6%税率征收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餐饮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餐饮企业出售外卖食物不属于出售产品,不需要交纳17%的增值税。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有关规则,缴税人供应餐饮服务的,在出售外卖食物时,应当依照餐饮服务交...
法律主观: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取得的运输费,水费、电费、维修费,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专用发票,引进的劳务人员等取得的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都可抵扣。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
餐饮服务是属于不可抵扣的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而言,一般纳税人购进的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可以从其销售货物或劳务中应纳税额中扣除相应的进项税额,而是需要计入企业的成本中。也就是说,企业购进的餐饮服务,相应的增值税税额就无法通过抵扣减少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