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计提未缴纳的税款能否税前列支?

已计提未缴纳的税款能否税前列支?
  • 已计提未交纳的税款,可以在税前列支。
    比如12月份计提的城建税等,虽然计提了,但是还没有交纳,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
  • 不能。1、企业所得税费用列支的原则是“合理的支出”,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当年度缴纳,并不是次年度缴纳的。3、计提下一纳税年度的税金,显然不属于“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而且也未实际支出,因此不能税前列支,...

  • 答: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企业已计提未缴纳的税金属于未实际发生,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将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税金在以后年度缴入国库的,其扣除问题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

  • 提取的水利基金或其他专项资金如果属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提而未用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企业应能提供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比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造纸酿造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提取的防污治污专项资金。否则不能税前...

  • 计提的工会经费即使取得合法扣除凭证,也不能税前扣除

  • 计提未实际支付的费用不可以税前扣除。 受益期分担计入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而以后月份才实际支付的费用。但利息费用应由支付利息前各月份的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共同负担。预提费用的预提和支付,是通过“预提费用”科目进行的。预提时,贷 (或增) 记该账户,费用支付时,借 (或减) 记该账户。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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