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购买方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不付款可以把税票作废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如果对方已经认证,不能作废,符合实际业务要求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对方还没有认证,在当月的,可以作废。跨月的发票,不得作废,符合实际业务要求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建议转账支付货款,避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虽然没有对增值税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
双方因为不业务往来而开具的发票,税额是由销售方承担的,也就是有由开票方承担。因为开具发票,销售方是收入方,所以要承担税额。
1.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
增值税专票一般为销售方开具给购买方,如销售方不是自开专票试点行业的纳税人,则可由向税务申请
销售折扣或折让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答案在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通知。依据此通知,若销售方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因市场价格变动等原因给予购货方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销售方则可遵循《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则,开具红字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