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购买合同开服务类税票是否可以

政府采购购买合同开服务类税票是否可以
  • 不可以开。一般纳税人向行政事业单位等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票,会造成“滞留票”风险的发生。即增值税专票开出后180天后,专票都没有被购货方认证。滞留票的数量和金额多了的话,会引起国税专管员的注意,轻则会被要求写《情况说明》书面交代情况,重则会被国税上门查账。你百度一下“滞留票”这个关键词就知道。
  • 。发票类型只有 ,没有其他发票, 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 1. 税务登记证:提供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证明公司具有合法的税务身份。2. 营业执照:证明公司合法经营及资质。3. 有效的合同或采购订单:提供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或采购订单,证明双方交易的内容和金额。4. 正确的商品及服务编码:确保开具的发票中的商品和服务编码与合同内容相符。5. 其他相关资料:如...

  • 由此,不少供应商就将其发票直接开给了财政国库部门,或有的国库部门还主动索取采购发票,这引起了不少采购人的异议。笔者认为,销售发票应开给采购人。“消费者”该持有购货发票“维权”要以原始发票为证据采购人是政府采购的消费者,其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在保修、转让、服务承诺措施的兑现等方面都将面临...

  •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

  • 而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纽带,就是销售发票。能增强采购人或用户的消费信心可以想象,如果消费者得不到购买的原始发票,那么消费者消费起来一定有所顾虑,作为政府采购买方的采购人或具体用户情况也如此。而如果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了销售发票,更能显示出供应商主动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诚意,使采购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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