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2008年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都要交哪些税地税和国税的?
- 2008年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国税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地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按比例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处置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收入核算!
。 - 处置2008年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国税应缴4%的增值税,免2%,实际缴纳2%的税金
地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按比例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
有点误差,首先出售是2008年取得的固定资产,不存在增值税转型优惠,出售已用的设备按照设备收入,不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按4%的税率,减半征收。(1)借:固定资产清理 89437.5 累计折旧 60562.5 贷: 固定资产 15W (2)借:库存现金 7w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销售2008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按照170号文件的规定,转为消费增值税前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未抵扣),按照简单方法征收增值税。2014年7月1日后依3%征收率减少2%征收增值税。第一,2008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项目的纳税人,应当在2008年12月31日前销售其使用...
在2008年之前,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规定有所不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2008年以前的规定如下:对于那些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并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
一、正面回答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3、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