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收入应该规类到现金流量表里面的哪一类?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当然利息收入一般金额较小,对现金流影响不大,讨论没有多大意义。在附表中最初偶将其以负数列示,正表中则填列在筹资活动支付的利息项目中,也是以负数列示。但考虑一下,好像有点不妥,就在网上搜了一下。网上资源不少,有的说法是将其列示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理由:存款利息收入应该记入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原因符合投资的定义准则中投资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存款利息收入是通过银行间接取得的收入,符合投资的定义。这时就应将其在附表中列示,因为其又属于非经营活动有关的流量了。有说其应在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收入中列示,同时在附表中则不列示,因为附表之财务费用调整的是非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量。理由:以不涉及贷款的情况来说,企业将资金存进银行,其目的不是投资,虽然在实际上能产生了利息收入,但企业的出发点并不是为了获取利息,而是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将资金存进银行。如果说投资,企业完全可以去买国库券、办理定期存款等,从而获得更高的利息收入。从变现能力来说,投资可分为长期和短期投资,短期投资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能够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并有明确的市价,二是该项投资作为剩余资金的存放形式,保持流动性和获利性。 就以第一个条件来说,我国不存在“存款交易”市场,即不存在将某户头的款项“卖”给其他企业的情况。从第二个条件来说,流动性就是企业决策层打算将其在1年内变现,而存款本身都已经是“现”了,还变什么现啊?从投资的分类来看,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出版的《企业会计制度讲解》以及《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讲解》的说法,投资可分为权益性投资(股票、股权投资之类)和债权性投资,存款当然不是权益性投资,而债权性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所以认为存款属于投资活动,本身就是一中谬论。当然贷款利息收入应该归入“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总结,一般来说,在没有贷款的情况下,放在生产经营中去,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丢到筹资里。最后:这些都还没有违反偶的那个倒挤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原则。
存款利息收入是通过银行间接取得的收入,符合投资的定义。这时就应将其在附表中列示,因为其又属于非经营活动有关的流量了。有说其应在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收入中列示,同时在附表中则不列示,因为附表之财务费用调整的是非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量。理由:以不涉及贷款的情况来说,企业将资金存进银行,...
利息收入是财务费用的一项,在现金流量表中 属于期间费用的一项就可以了。
当然利息收入一般金额较小,对现金流影响不大,讨论没有多大意义。在附表中最初偶将其以负数列示,正表中则填列在筹资活动支付的利息项目中,也是以负数列示。但考虑一下,好像有点不妥,就在网上搜了一下。网上资源不少,有的说法是将其列示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理由:存款利息...
1. 利息收入在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动部分呈现,具体归类于“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2. 这部分收入通常源于企业将运营资金存入银行所获得的利息。3. 将其归类于此项目是鉴于这种收入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4. 同时,利息收入并不符合现金流量表中对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产生的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应当归类于“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许多企业在日常运营中会将资金存放在银行账户中,从而产生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因此,将这类利息收入记录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这一项目更为合理。这是因为根据现金流量表的规定,利息收入并不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范畴。根据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