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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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需要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以及合理性原则。企业实际发生的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合理的损失以及其他合理的支出准予在税前扣除。
具体项目扣除: 1、采购成本、生产成本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的对应的采购成本,与销售商品对应的计入存货的生产成本。 2、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因雇佣季节工、实习生、临时工、返聘离退休人员发生的费用,应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各自的规定税前扣除;居民企业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可立即行权的准予税前扣除,需要有一定的 服务 期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行权的,等到实际行权时再税前扣除,计提阶段不予扣除,需要做 纳税 调增处理。
3、三项经费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以上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做纳税 调 增处理。 4、利息费用 非金融企业想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的债券利息支出准予据实扣除;非金融企业想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5、业务招待费 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但是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般企业,广宣费税前扣除的标准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但是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以及饮料制造行业(不包括酒类饮料)扣除标准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超过部门准予结转以后期间扣除;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宣费可以据实扣除;烟草行业广宣费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7、环境保护专项支出 企业依法提供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如果提取之后改变用途的,不得税前扣除。 8、公益性捐赠支出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12%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法律规定的公益性事业的捐款,企业直接捐赠的不得税前扣除。 9、租金费 经营性租赁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均匀扣除;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需按照租赁资产的价值计提折旧,分期扣除。 10、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费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11、各种税金支出,不包括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 实务中,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一般采用的是间接法,即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考虑各种费用的扣除限额,考虑收入的优惠政策等之后,通过纳税 调 增、调减得出计算企业所得税的依据,即应纳税所得额,再通过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企业需要缴纳的应纳税额。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也就是企业发生的与取得经营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申报的扣除项目和金额要真实、合法。同时要遵循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准予扣除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在计算...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与纳税人取得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这些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具体来说:(1)成本: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原材料、人工、设备折旧等成本。它体现了生产或经营活动的投入。(2)费用:...
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允许扣除。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与取得应纳税收入相关的必要、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具体如下:成本方面,包括生产、经营成本,涉及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费用方面,涉及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这些费用与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