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销售业务税务筹划和混合销售税务筹划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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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相同点与区别 混合销售与兼营,两者有相同的方面,又有明显的区别。 相同点是:两种行为的经营范围都有销售货物和服务这两类经营项目。 区别是: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货款及服务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举例:销售电梯,同时提供安装服务;销售货物,同时提供运输服务。 兼营强调的是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但是这两类经营项目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发生,即销售货物和服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举例:超市销售蔬菜,同时销售熟食(盒饭等)。 二、税收处理 从税务处理上来说,混合销售的纳税原则是按“经营主业”划分(经营主业的认定为年营业额或货物销售额超过50%),税率只有一个。 而兼营的纳税原则为:分别核算、分别征税,税率不止一个。 特殊情况: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业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同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适用简易征收。 三、税收筹划 混合销售只能按一个主业税率纳税,而且主业税率很可能是高税率,筹划思路为:将混合销售业务分别交由不同的专业子公司负担,改变混合销售业务的性质;或者改变主业的性质,适用低税率。或者改变销售关系,将两个销售环节中的一个,付费模式由甲方承担改为乙方承担。比如:将收取运费改为代垫运费。 具体思路: (一)设立独立核算的专业服务公司,改变混合销售业务的性质。 (二)变更“经营主业”来选择税负较轻的税种。 (三)改变销售关系,将收取运费改为代垫运费。
王先生在商场购买空调,支付了10,000元,并额外支付2,000元用于上门安装服务。对于商场而言,这构成混合销售。由于安装服务是空调销售的一部分,因此应按照空调的税率(一般为13%)计算增值税。2. 兼营的税务处理原则 兼营是指企业同时进行多项应税行为,这些行为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在兼营中,...
兼营和混合销售的区别如下:1.混合销售是指一种销售行为同时涉及到商品和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商品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混合销售,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销售服务征收增值税。2.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及加工、修理、修理,又包括销售服务、无...
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原则是,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收一种税,要么征收增值税、要么征收营业税。兼营业务的纳税原则是,分别核算、分别征收,即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提供非应税劳务获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兼营销售行为的增值税筹划 1、兼营非应税劳务,企业应分别核算货物、应税劳务...
销售行为存在不同,混合销售是指在同一个销售行为中,既销售货物,同时又提供非应税劳务,主要强调的是同一个销售行为,而兼营行为主要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中有两种业务,分别是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购买者存在不同。
区分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关键在于: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销售货物与提供应税服务,而兼营则是指企业经营范围包含两种或以上不同性质的业务,且这些业务并非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同时发生于同一购买者。在税务处理上,混合销售的纳税原则是按“经营主业”划分,即销售货物为主的企业按销售货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