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不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

快递业务不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
  • 正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第八条规定,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快递业务属于营业税“邮电通信业”税目范围,不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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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认为快递业应该属于,交通运输业,在北京应该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企业,小规模的征收率是3%,一般纳税人企业是11% 。下面是交通运输业的定义:一、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二、...

  • 按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快递公司分为两个项目交增值税,在同城内的递送业务当适用邮政业纳税(税率为6%),两地之间的运送按交通运输业纳税(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适用征收率为3%。增值税纳税申报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内填写向国税局申报纳税,可能到税局办税大厅前台申报,也可以自己网上申报纳税。

  • 从上述规定可知,自2014年1月1日开始,个人从事快递收派业务不属于邮政业的范围,而应属于交通运输业和营改增中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物流辅助服务的“收派服务”范围。

  • 快递属营改增的现代服务业行业。详细解释如下:一、营改增背景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这一政策旨在消除重复征税环节,减轻企业税负,促进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二、快递业与营改增 快递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种,其服务性质决定了...

  • 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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