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原针对广告业征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营改增试点后由什么征收

地税局原针对广告业征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营改增试点后由什么征收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规定: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印发,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营改增后,广告制作不属于广告服务的范围,因此,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 您好,营改增后划归国税征收。但是目前国税地税已经合并,所以准确的说应当由税务局征收。
  • 文化事业建设费,这个在国地税合并后显得相对陌生的税费,自1997年起主要针对广告业和娱乐业征收。尽管征收范围狭窄且管理机构历经变化,导致人们对它知之甚少。最近,我发现该费种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的企业未正确缴纳,有的在计算上存在困惑。尽管文化事业建设费已征收多年,但企业和税务机...

  • 文化事业建设费,一个在国地税合并后相对陌生的税费种类,主要针对广告业和娱乐业征收。自1997年起,它经历了从地税到国税的征收变化,但因其特定的征收范围和管理机构调整,使得许多企业和个人对其缴纳规则不够熟悉。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八点解析,帮助理解这项费用的细节:1. 缴费主体:广告媒介和户外广告...

  • 文化事业建设费,自1997年1月1日起开征,仅针对两个行业征收,一是广告业,二是娱乐业。开征的时候是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随着营改增的推进,2013年广告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税局征收,2016年娱乐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税局征收。正因为征收范围相对比较窄,关注度较低,且中间又经历了管理机构的变...

  • 第三条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为3%.第五条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税局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时一并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代理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353号)规定,根据财税字[1997]9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凡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

  • 一、征收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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