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的合并分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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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的合并分立报告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②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③ 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④办理停业、歇业; ⑤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一、概述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 受理资料
(一)《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一式两份)
(二)合并、分立的批准文件或企业决议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受理—>即办
四、办理时限:即办
五、收费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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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以下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主要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设立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的变更登记、依法申请停业、复业登记、...
(一)纳税人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先拿国税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和《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征管科领取地税发放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二)由征管科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人员分配到检查科进行注销检查,检查科科长和检查人员分别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稽查环节清算情况”...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企业重组、合并或分立的过程中。当企业进行分立时,可能是出于扩大规模、优化管理结构或实现其他战略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原有的税务安排也会发生变化,每个新实体需要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收入状况等重新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总之,纳税人分立是一个纳税主体因各种原因分解成多个独立纳税主体...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条、第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人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将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有合并、分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
4. 终止生产经营:年度中间如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况,需进行所得税清算的纳税人,应提前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汇算清缴。5. 合并、分立情况: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合并或分立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前完成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6. 常年纳税义务:无论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