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并结合长春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2)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根据经济税源和上级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征管范围内各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它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5)负责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6)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7)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8)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9)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10)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11)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12)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13)开展税收工作调研,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14)承办上级局和本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征收和管理方面,他们负责多种税种的征收工作,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对于进出口和涉外税收,长春市国家税务局也有专门的管理和监督职责。此外,他们确保税务执法的合规性,处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事务。在内部管理上,税务局负责会计、统计工作,以及经费、财务、...

  •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正式成立,其设立旨在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主要负责管理长春市区域内的中央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工作。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的所得税,自2002年起,还包括新设立企事业单位所得税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和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

  •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包括多个部门,各司其职,确保税务工作的高效进行。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处理文电、机要事务,组织会务、档案管理,以及对外的税收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同时,它还负责网站运行和维护,处理与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相关事宜。政策法规处负责税务依法行政,协调多税种政...

  • 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征管范围,长春市国税局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具体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2002年后新办企事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以及金融保险营业税等税种。目前,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处、所...

  • 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3.货物和劳务税处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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