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加工企业哪些进项税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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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农民手中收购的粮食,初级产品。因为这环节农民就是免增值税的,你也就没负担这部分的税负,当然就不能做进项抵扣了 ,但要是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也是可抵扣的。也是13%
从农产品经营者手中购入的话才可按13%计进项 - 粮食加工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有:收购粮油原材料索取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运费发票(7%计算)、水电费专用发票、包装物专用发票、固定资产专用发票、办公用品专用发票。为加工购买的木柴等燃料取得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另外看用途:除不可以抵扣项目,都可以抵扣。不可以抵扣的项目政策依据: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根据上述规定,稻糠不是农产品,不适用按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的规定;稻糠属于免税饲料,销售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取得方不能抵扣进项税。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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