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应交税费是不会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其他流动资产,是指除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流动资产。一般企业"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益"科目未处理转帐,报表时挂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这个科目是列报时候用的。
应交税费是不会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其他流动资产,是指除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流动资产。一般企业"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益"科目未处理转帐,报表时挂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这个科目是列报时候用的。
文章当应交税费出现负数时,需要进行重分类调整,将其视为资产类别。具体规定如下:1. 应交增值税负数时,应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2. 实际所得税税款大于应交税款时,超出部分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小于时,差额反映在"应交税费"项目中。3. 重分类调整涉及往来科目和长期负债,...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交税费有时候出现负数,这时候,可以将应交税费重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1、“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借方余额,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2、“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
需要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5号在讨论稿里面提到应交税费负数在列报时需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但正式稿将此要求删除。而证监会对此事项出过相应的公告,并出书明确提到应将其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因此很多IPO及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做重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