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 【法律分析】: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 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 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 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 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 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 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法律分析:个税改革,即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随着全社会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期待日渐强烈,个税改革的呼声也随之高涨。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 “免征额”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从2018年10月1日...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
法律分析: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 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
个税改革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即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改革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首先,从2018年10月1日起,提前实施了新的起征点和税率;随后...
个税改革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解释如下:个税改革是我国税务系统的一项重要改革,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更加公平合理地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次个税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和级距,使得税负更加合理。特别是针对中低收入人群,通过调整税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