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交多了怎么办?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般纳税人多交了增值税怎么办?急!
按规定不可以退,只能作为留抵,在以后月份递减进项税。对于你说的会不会查账,一般情况下不会,不收费。海实如果贵公司真的有问题,迟早会被查的,建议正规一点好。
增值税多交了 怎么办
只能找税务专员,没有什么好办法。估计他也有难度,因为增值税属于联网的税种,一旦入了库,就很难退库,除非特殊处理,但一般税务专员都不愿意找这个麻烦。
纳税就是这样的,也可以说不太讲道理的,平日自己计税,多交了,认倒霉;少交了,被罚款。
怎么会出现“本月多交的增值税”?
有这种情况,有些税激部门在进行某些业务时(如开某些发票,或税务部门想提前入库完成任务等),会要求企业预交增值税,当企业等月末销项减进项的结果出来后,发现已经交过头了,这时就是多交了。
上个月报税多缴了增值税怎么办
首先确认税务局是否形成多缴,若已经形成,可走“多缴抵欠”抵之后产生增值税,也可以申请退税;若未形成,则首先去修改申报表,再按之前所述办理
增值税多缴纳了怎么办 5分
你将有关核算资料证明送审核,审核有效,则会多退少补。这个没有太大的问题。你放心吧。
增值税网上申报时多申报了怎么办?
现在还在征期内。
已经申报税款未入库:
1、网上申报,提请税务机关撤销申报,重新申报。
2、非第三方平台申报,或者无法撤销的,携带正确报表去税务机关进行申报表更正。
税款已经入库的,携带正确报表去税务机关进行申报表补充申报;多缴纳的税款:
1、申请多交退税,当月完成。
2、留以后月份有税款的时候抵交。需要去税务机关办理抵交手续。
多交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1、能退的话,直接原分录转回
2、不能退的话,应该可以抵扣的。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标准版:
1.购进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果销项大于进项,做如下分录
3..1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等
3.2如果进项大于销项(有些观点是不用做,但《注册会计师。会计2011》标准做法是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4.下月交上月增值税(如有):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5、解释:无论是进项大于销项,还是销项大于进项,月末经会计处理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余额为0,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中。
多交增值税怎么处理呢
为何要多缴纳增值税款?是计算错误吗?
不管何种原因造成的,实际缴纳时都做:借:应缴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弧款
做未交增值税转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报错了交多了怎么办
如果将来还有税费需要缴纳,报多了就如实入账,下期少申报一部分。在申报表二,未开票收入栏目中填入负数,就可以抵回前期多报的税金。
但是上述操作的前提是要和你自己的税管员说明情况,告知下月要使用未开票收入负数填报形式抵回税金,不如税务预警系统会提示你有申报预警。
多计提的增值税怎么办?
将差额冲回,不充回可留作以后也行。
当企业发现自己多缴纳了增值税,可以采取两种主要方式来处理:申请退税或申请抵缴。申请抵缴意味着将多缴的税款抵顶下一期的部分税款。通常情况下,申请抵缴比申请退税更容易获得批准。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果当期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即表示多交了税款,可以通过将借方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借方...
多交增值税通常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申请退税,另一种是申请抵缴,即将多交的税款抵顶下一期的部分税款。一般情况下,抵缴更容易获得审批。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果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即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可以将借方余额作为多交税额转入未交增值税借方,这样可以自动留底下个月使...
多缴纳增值税时,纳税人可以采取两种途径处理:一种是申请退税,另一种是申请抵缴,即抵顶下一期的部分税款。通常情况下,抵缴更容易获得批准。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若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出现在借方,这表明存在多交税款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可将借方余额视为多交税额,并将其转入未交增值税的借...
面对多缴纳增值税的情况,通常有两种解决方式:申请退税或申请抵缴。申请抵缴更为简便,相当于将超额缴纳的税款抵扣下一期的部分税款。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果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这意味着多交了税款,可以将借方余额作为多交税额转入未交增值税借方,系统会自动留底到下个月。退税是指国家...
处理多交的增值税通常有几种方式。首先,可以通过上报准确资料向税务局申请退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若发现多缴税款,可在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及时查实并退还。这一规定强调了退税申请的时间限制,即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