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7月1日以后,化妆品的退税率是多少?
- 5%
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即财税[2007]90号文件为准,该文件的“附件2_调低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里有化妆品的具体列名,序号为119 - 131。
下为附件2部分内容:
附件2
调低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序号 商品代码 商品名称 退税率调整为%
1 15071000 初榨的豆油〔但未经化学改性〕 5
2 15079000 精制的豆油及其分离品〔包括初榨豆油的分离品,但未经化学改性〕 5
118 33029000 其他工业用混合香料及香料混合物〔以一种或多种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 13
119 3303000000 香水及花露水 5
120 33030000001 香水 5
121 33030000002 花露水 5
122 33041000 唇用化妆品 5
123 33042000 眼用化妆品 5
124 33043000 指(趾)甲化妆品 5
125 33049100 香粉,不论是否压紧 5
126 3304990010 护肤品〔包括防晒油或晒黑油,但药品除外〕 5
127 3304990099 其他美容化妆品 5
128 3305100090 其他洗发剂(香波) 5
129 33052000 烫发剂 5
130 33053000 定型剂 5
131 33059000 其他护发品 5
132 3306101090 其他牙膏 5 - 90号文件还有一个附件2
里面有具体商品退税率的说明
应该在那里面
因为90号主体内容中关于具体商品的阐述不多!~
查看附件2就知道了
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是报道失实,还是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附件2因为我没有权限 所以看不到 呵呵 要不给你下载了
不好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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