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问题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题中情况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可如下进行会计处理:
1、上年年末,将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当年缴纳上述应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当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专栏或三级明细科目,主要包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常用会计处理: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货时:
借:原材料 等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对于已计入“进项税额”专栏的税额,如按税法规定不得抵扣的,应作转出处理:
借:固定资产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月末,经计算:
如当月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月初留抵税额 - 进项税额转出) 〉 0 的,为应交未交增值税,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如当月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月初留抵税额 - 进项税额转出) 〈= 0 的,为月末留抵税额,无须编制会计分录。
5)次月缴纳应交未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详细的会计处理,请参见《企业会计制度》或者《小企业会计制度》。
另外,题中提到的“应交税费”科目,该科目为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的会计科目。目前,只有上市公司及少部分企业在执行该新的准则,而绝大多数的企业仍然执行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因此,这些执行原有准则和制度的企业,仍然使用“应交税金”科目,不能使用“应交税费”科目。 - 去年的贷方余额应计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三级科目(未交税金),今年应交税金科目已改为应交税费。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交税的时候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跟小规模没有太大的改变,只是多了几个三级科目。
应交税费是一级科目,
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等等是二级科目,
未交税金、应交税金、已交税金是三级科目 - 应交税金科目确实改为应交税费了。
我是一般纳税人,平时做分录是这样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缴税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希望你能应付自如! - 总要把去年的应缴未缴转出来八...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然后今年 再按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作分录,那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就要写专栏了。 - 一、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账务处理:
1、发生销售时: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
2、购进货物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
3、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用于生产出口货物)时: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商品销售成本〈结转出口商品销售成本时〉)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5、转出未交或多交增值税时:
(1)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转出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账务处理:
发生销售时: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 J:管理费用-办公费
D: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