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申报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需要哪些资料?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申报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见附件15);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见附件16);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见附件17);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4)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5)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六项规定:“受托方将代理多家企业出口的货物集中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可提供该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复印件申报出口退(免)税。”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下同);对暂未收汇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单证不齐标志’栏(第20栏)中填写‘W’,暂不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待收汇并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后,方可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出口货物,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B、C类企业的;(二)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测企业的;(三)被人民银行列为跨境贸易人民币重点监管企业的;(四)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五)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六)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偷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原因,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七)因违反进、出口管理,收、付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被海关、外汇管理、人民银行、商务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九)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前款第(一)至第(五)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以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本款下同)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至情形存续期结束;前款第(六)至第(九)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出口企业并存上述若干情形的,执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情形中的最晚截止时间。......十二、本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规定:“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以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税收管理系统对进货凭证进行核对。 ...... 八、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30 号,以下称“30号公告”)的规定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前收汇,未按规定收汇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须按照30号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 (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的; (二)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原因是虚假的; (三)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上述第(一)种情形自出口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评定为四类企业的次月起执行;第(二)种至第(三)种情形自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出口企业之日起 24 个月内执行。上述情形的执行时间以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出口企业同时存在上述两种以上情形的,执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几种情形中的最晚截止时间。 ...... 本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6号)中:“一、2015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以后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但申报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货物除外。”
在计算增值税出口退税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规定,对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应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
在进行出口退税时,企业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首先,填写表一,具体而言,在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一栏中,填写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即填入17栏。接着,填写表二,将认证的发票和税额填入第2栏,再填写14栏,记录免税货物的税额。若为实行退税的外贸企业,在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是根据购进出口货物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和退税率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三、外贸公司申报出口退税的条件 1. 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办理退免税备案。2. 出口的货物必须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并且属于退税...
外贸企业免退税是指在出口商品时不再按照原来的方式退还部分或全部税款,而是直接对外贸企业减免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计算方法为:免退税金额=出口销售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 ÷ 进口环节价值)。外贸企业免退税是为了鼓励企业开展出口业务、增强企业竞争力而设立的一项政策措施。根据《 人...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