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认证的进项票没有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有没有解决办法,急需

当月认证的进项票没有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有没有解决办法,急需
  • 1、把做帐和申报分开来看。既然发票已经认证,那在申报的时候,就要作为当月已认证相符的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申报表表二里。
    2、取得的专用发票必须在认证的当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在以后月份抵扣。
    3、做附表二导入时还是选择按规定抵扣。
    4、至于未做帐,你补做就行了。
  • 1. 未进行认证则不能进行抵扣。2. 已完成认证但未在当月按照增值税相关法规核算进项税额的,也不能抵扣。3. 已完成认证并按规定核算了进项税额但未在当月申报的,也不能抵扣。因此,若已认证并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未在当月按规定核算,无论后续是否补入账,都无法进行抵扣。若已抵扣,则需按规定转出,...

  • 依据上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的进项确需在次月申报当月税款之时进行抵扣。关于因特殊客观原因导致的未按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

  • 如果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没有zhi勾选认证抵扣,可以把未勾选认证的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待勾选认证抵扣后,再转到“进项税额”科目中。会计分录如下:未勾选认证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货...

  • 认证了的进项 ,当月没有申报,还能抵扣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

  • 所以,此种情况不应使用"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进项发票是"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当月未抵扣,视为已经放弃抵扣权.您现在的情况是已经认证却没抵扣,这样可以按照普票的程序记帐.直接将未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显示的发票对应的税额,记入相关成本.只能称为冲减. 借:原材料 贷:进项税额(或记成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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