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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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砂、土、石料、砖、瓦、石灰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3)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4)生物制品生产企业。
(5)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6)自来水生产和销售企业。
(7)旧货经营单位。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商品。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1)拍卖行。
(12)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13)有形动产租赁。
(14)动漫企业。
(15)电影放映服务。
(16)仓储服务。
(17)装卸搬运服务。
(18)收派服务。
(19)通过卫星提供语音通话等服务。
(20)中外开采原油、天然气。
(2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22)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
(23)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4)建筑工程老项目。
(25)建筑工程甲供工程。
(26)建筑清包工。
(27)文化体育服务。
(28)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9)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30)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31)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
(32) 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33)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34)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35)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36)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37)安全保护服务。
(38)提供物业服务的纳税人代收自来水水费。
(39)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40)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41)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
(42)一般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
(43)其他选择简易办法征收的事项。
【政策依据】
1.《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
2.《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
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
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10.《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4号)
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
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法律主观: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
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也可以适用简易计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电影放映服务;2、仓储服务;3、装卸搬运服务;4、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简易计税除了特别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可以开具。没有税法文件规定简易计...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服务,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可选择以下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相关服务,及境内转让动漫版权。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
简易计税方式的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征收率)×征收率 取得收入作如下分录: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