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急需

关于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急需
  • 出口退税管理
    退税事项

    1、办理代理进出口证明程序;

    2、如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认定变更及注销;

    3、有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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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程序

    一、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企业代理出口的,须在报关出口之日起30天内,向退税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

    1、所需资料:

    ①代理合同、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必须盖上公司公章或财务章。

    ②系统生成的申报软盘。

    录入时必须录入委托方的海关代码或临时退税号(10位)。

    ③系统打印的《代理出口证明申请表》

    《代理出口证明申请表》上必须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盖上公司公章。

    (录入方法在珠海国税网 "下载专区--文件下载",也可委托咨询公司录入和打印)

    2、程序:

    ①收齐资料。

    ②在申报系统录入并生成单证预申报软盘,到退税机关进行预审。

    ③预审通过后,在申报系统作正式单证申报,生成单证申报软盘,并打印《代理出口证明申请表》。

    ④提供所需资料,到国税局三楼退税分局窗口申请开具证明。

    核销单未核销的,可暂不提供外管局签章的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但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报关单"出口日期"栏为准)起180天内,向退税机关提供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复印件,远期收汇的应提供外管局的相关证明。

    二、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

    1、所需资料:

    1) 代理合同、海关手册(或以产顶进监管书)、进口报关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盖上公司章)。

    2、程序:

    1)收齐资料。

    2)登陆珠海国税网站(网址:)"下载专区"下载《外贸企业代理进口货物证明》表格,填写相关资料内容,盖上代理双方的公章。

    3)到国税局三楼退税分局窗口预先查询进口报关单信息。

    4)到国税局三楼退税分局窗口申请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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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认定变更及注销

    一、办理退(免)税认定

    凡对外贸易经营者(含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外经贸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后,应在30天内,持以下资料,到所属主管征收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窗口或指定其他征管窗口申请认定。

    1、完整填写《出口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三份。(可到认定窗口领取,或在珠海国税网站自行下载用A3纸打印。)

    2、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5、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无需提供)

    7、退税账号银行开户印鉴卡原件及复印件

    8、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9、出口退税办税员证原件和复印件(经营者授权办税人员未参加退税办税员考试的,可在税务咨询公司报名,凭回执办理)

    10、出口退税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生产企业无需提供,可到退税分局领取,或在珠海国税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认定办理,企业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及上述资料(不包括备案登记表和自理报关证明书)先到退税部门安排一个临时海关代码,再到上述窗口申请办理。

    注意:

    *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用A4纸张,并必须加盖公司的公章。

    *办理完退税认定后一份企业留存,一份征管部门留存,一份退税部门留存

    *外贸企业认定后,须携以上资料到退税分局盖章确认。

    *生产企业每月15日之前办理认定的,必须于次月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每月15日之后办理认定的,于办理退税登记证后的第二个月进行申报。

    *每月18日在七楼会议室召开退税新闻发布会(节假日顺延),请办税员准时参加。

    二、办理退(免)税认定变更

    企业应于备案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带齐以下资料,生产企业到所属主管征收分局、外贸企业直接到市局退税分局办理变更手续。

    (一)办理企业名称、企业法人、经营地址变更

    1、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无需提供)

    6、《认定变更、注销申请表》一式两份

    7、出口退(免)税认定表

    8、非生产企业,变理法人代表的,还须提供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口退税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可到退税分局领取,或在珠海国税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二)办理办税员变更

    1、出口退税办税员证原件和复印件

    2、《认定变更、注销申请表》一式两份

    3、出口退(免)税认定表

    (三)办理纳税人类型变更

    1、企业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1)《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认定变更、注销申请表》一式两份

    (3)出口退(免)税认定表

    (4)清算报告原件和复印件(退税部门对企业申请注销当年出具的清算报告)

    2、企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变更、注销申请表》一式两份

    (3)出口退(免)税认定表

    (四)办理退税账号变更

    1、退税账号银行开户印鉴卡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变更、注销申请表》一式两份

    3、出口退(免)税认定表

    (五)办理海关代码变更

    1、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变更、注销申请表》一式两份

    3、出口退(免)税认定表

    三、办理退(免)税认定注销

    1、《认定变更、注销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口退(免)税认定表

    3、清算报告原件和复印件(退税部门对企业申请注销当年出具的清算报告)

    *《认定变更、注销申请表》、《出口退(免)税认定表》可到退税部门领取,或在珠海国税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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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具体项目填写说明:(一)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 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如下:(1)"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2)"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的具体日期。(3)"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4)"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进行填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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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填写如下:1、“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3、“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4、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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