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拿到后多久去税务登记

营业执照拿到后多久去税务登记
  • 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交如下资料:1、完整的税务登记表;2、公司章程原件和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4、分支机构还应提交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5、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应当提交原件并回收临时证。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税务登记种类包括: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后,必须在30天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获取税务登记证和副本。这一条款明确要求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税务登记。对于一些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 总之,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30天内需完成税务登记,此后在税务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30天内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这有助于确保税务机关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的最新信息,从而更好地进行税务管理。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办好30日内办税务登记证。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后逾期办理税务登记证会被罚款。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

  • 30日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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