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问题

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问题
  • 如果你公司是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应当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开具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每月申报期内,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索取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对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如果稽核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且未超过报送期限的,纳税人可重新采集申请稽核比对;超过报送期限的,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申请数据修改,再次进行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数据修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不属于纳税人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审核检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真实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 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抵扣。当事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可以进行相应抵扣。当事人可以登录相关 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当事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规定基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获取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时,需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

  • 海关开具的 叫做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海关在进口商品时,向进口商收取进口关税和其他费用的凭证。该缴款书详细记录了进口商品的名称、数量、价值以及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等信息。以下是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详细解释:解释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定义...

  • 这也就意味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为180天。180天的抵扣期限是从海关缴款书开具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因此,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纳税人将无法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这也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提出了要求,需要在缴款书开具后的180天内及时进行抵扣操作。逾期未抵扣的,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税收风险。...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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