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需不需要抵消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需不需要抵消
  • 对于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需要进行抵消处理是对的,由此可知,内部交易核算的首要问题是创建两个“交易主体”,并将其虚拟为一般性的“交易”。
    尽管内部交易只涉及到一个机构单位,但该单位往往具有两种身份,如生产者与消费者(自产自用)、生产者与投资者(自制设备)、所有者与使用者(固定资本消耗)等,这意味着可将单主体的内部交易转化为发生在双重身份之间的一般性“交易”,并在此基础上确认和记录流量。

    扩展资料(1)对于实现销售部分按照上述第一种情况处理,而未实现销售部分按照上述第二种情况处理。
    (2)按照上述第二种情况处理。即首先找出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再找出当期销售收入,其差额就是销售成本。抵销分录归纳为: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内部销售收入,是当期的收入),贷记“存货”(期末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主营业务成本”(两者差额是销售成本)。
    (3)首先假定全部实现对外销售,然后对未实现销售部分的内部销售利润单独处理。在进行连续抵销时以及业务太复杂时,都只能用这种思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交易
  • 1、对于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不需要进行抵销处理。因为
    在调整净利润的时候,子公司内部交易之外的事项(将个别报表由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时产生的影响)对损益的影响,都应该考虑,包括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如果是内部交易的调整,则只需要考虑内部交易形成实物资产产生的对损益的影响,对债权债务的影响不需要考虑,还要注意内部交易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影响也不需要考虑。只有内部形成真正资产时,内部交易形成实物资产,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在由成本法转权益法时,要对净利润加以调整。内部债权债务不是真正的实物资产,所以对内部债权计提的减值损失也不需要调整净利润。
    2、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 对于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需要进行抵消处理是对的,由此可知,内部交易核算的首要问题是创建两个“交易主体”,并将其虚拟为一般性的“交易”。
    尽管内部交易只涉及到一个机构单位,但该单位往往具有两种身份,如生产者与消费者(自产自用)、生产者与投资者(自制设备)、所有者与使用者(固定资本消耗)等,这意味着可将单主体的内部交易转化为发生在双重身份之间的一般性“交易”,并在此基础上确认和记录流量。

    扩展资料(1)对于实现销售部分按照上述第一种情况处理,而未实现销售部分按照上述第二种情况处理。
    (2)按照上述第二种情况处理。即首先找出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再找出当期销售收入,其差额就是销售成本。抵销分录归纳为: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内部销售收入,是当期的收入),贷记“存货”(期末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主营业务成本”(两者差额是销售成本)。
    (3)首先假定全部实现对外销售,然后对未实现销售部分的内部销售利润单独处理。在进行连续抵销时以及业务太复杂时,都只能用这种思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交易
  • 具体些?正常来说,合并报表中的子公司间交易全部需要抵消,理由很简单,从合并报表外看内部交易其实是视同未发生的。

  •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三十四条 合并利润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应当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全部实现对外销售的,应当将购买方的营业成本与销售方的营业收入相互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等资产的,在抵销销售商品的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同时,应当将各项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

    所以,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需要抵消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确实需要进行抵消。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展示一个集团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必须消除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交易影响,以避免重复计算和虚增资产或负债。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交易,虽然在各自的单独财务报表中是合法的...

  • 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间的内部交易通常无需抵消,这是因为内部交易实质上是同一实体内部的活动,需要将其视为两个虚拟的交易主体。这种“双重身份”可能包括生产者与消费者、投资者与生产者,或者所有者与使用者等。在会计处理中,将这些内部交易转化为一般性的交易,关注其产生的流量,而非实体间的实际...

  • 对于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需要进行抵消处理是对的,由此可知,内部交易核算的首要问题是创建两个“交易主体”,并将其虚拟为一般性的“交易”。尽管内部交易只涉及到一个机构单位,但该单位往往具有两种身份,如生产者与消费者(自产自用)、生产者与投资者(自制设备)、所有...

  • 综上所述,清算的子公司应当纳入合并报表,以确保合并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但在处理清算的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处理,以反映其清算状态。【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应用指南明确指出,“母公司应当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

  • 主要包括:1、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2、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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