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税率

烟草税率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各类烟草的税率分别为: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3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商业批发:税率11%,另收0.005元/支,于批发环节征收。烟草消费税是指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11%。即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凡是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的,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11%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烟草消费税是消费者对烟草的购买所课征的税。 卷烟消费税共经历了四次大调整。1994年以前,烟草业与其他行业一样统一征收60%的产品税;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将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并新增了消费税种,1994年各类卷烟按出厂价统一计征40%的消费税;1998年7月1日,为促使卷烟产品结构合理化,对卷烟消费税税制再次进行改革,调整了卷烟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将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2001年6月1日起,对卷烟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进行了调整,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即按量每5万支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税,从价计征从过去的三档调整为二档,即每条调拨价为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2015年5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是 继2009年5月之后时隔六年再度调整烟草消费税。此次提税迎合了当前国际上普遍对烟产品课以重税的大趋势。【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 法律分析: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6%。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2.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3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3.商业批发:税率11%,另收0.005元/支,于批发环节征收;4.雪茄:税率36%,于生产环...

  • 1、增值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2、消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各类烟草的税率为: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税率36%,...

  • 增值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根据财税〔2015〕60号文件,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各类烟草的税率为: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

  • 法律分析: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6%。 烟草税是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而两种税种的税率分别是:增值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 烟草的消费税有两个部分组成,分别是从价税和从量税。(1)从价税:在生产环节,甲类卷烟为56%、乙类卷烟为36%,雪茄烟为36%,烟丝为30%。批发环节,对所有卷烟按11%的税率征收从价消费税。(2)从量税:生产环节对所有卷烟征收0.003元/支的从量消费税;批发环节,对所有卷烟征收0.005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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