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自己使用固定资产怎么征税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时,增值税政策根据固定资产购进的时间有所不同。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若销售的固定资产是在2009年1月1日之后购进的,则应按照17%的税率征税,可以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然而,如果企业销售的固定资产是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和财税[2009]9号文规定,适用简易办法...
销售使用过的设备缴纳增值税情况如下: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23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
法律主观:根据税法的规定,销售固定资产本身可能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连带的还有所得税、城建税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
根据税法的规定: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是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以及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
(1) 若销售的固定资产为2009年1月1日后购进或自制,则需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 对于在2008年12月31日前未参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的固定资产如购进或自制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则需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