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业降增值税16

哪些行业降增值税16
  • (一)生产销售下列产品或者进口货物:
    1、集邮商品,包括邮票、小型张、小本票、明信片、首日封、邮折、集邮簿、邮盘、邮票目录、护邮袋、贴片以及其他集邮商品。(财税字[1994]26号文规定)
    2、淀粉。(国税函 [1996]744号文规定)
    3、成品油。
    4、已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文规定)
    5、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文)
    6、复合胶。(国税函[2009]453号文件规定,复合胶是以新鲜橡胶液为主要原料,经过压片、造粒、烤干等工序加工生产的橡胶制品。因此,复合胶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的“天然橡胶”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应为17%。)
    7、麦芽。(国税函[2009]177号文件规定,麦芽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应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8、桶装饮用水。(国税函[2008]953号文规定,桶装饮用水不属于自来水,应按照17%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9、金属矿采选产品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财税[2008]171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
    10、薄荷油。(国税函[2001]248号文件规定,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对“食用植物油”的注释,薄荷油未包括在内,因此,薄荷油应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11、天然二氧化碳。(国税函[2003]1324号文件规定,天然二氧化碳不属于天然气,不应比照天然气征税,仍应按17%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12、日用卫生用药。(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 驱蚊剂、蚊香、消毒剂等,不属于增值税“农药”的范围,应按17%的税率征税。)
    13、人发。(国税函[2009]625号文件规定,人发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应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14、皂脚。(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0号令规定,皂脚是碱炼动植物油脂时的副产品,不能食用,主要用作化学工业原料。因此,皂脚不属于食用植物油,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15、调制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8号公告规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生产的调制乳,不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应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
    16、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3号公告规定,环氧大豆油是将大豆油滴加双氧水后经过环氧反应、水洗、减压脱水等工序后形成的产品;氢化植物油是将普通植物油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经过加氢、催化等工序后形成的产品。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不属于食用植物油的征税范围,应适用17%增值税税率,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17、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1号公告规定,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中免税饲料的范围,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并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18、肉桂油、桉油、香茅油。(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5号公告规定,肉桂油、桉油、香茅油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其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19、除上述产品及《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二)、(三)项规定外的其他产品。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四)有形动产融资经营服务。
    扩展阅读: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基础电信等行业增值税从11%降至10%,将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和80万上调至500万元,预计全年减税2400亿元。
  • 1、销售货物、进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为16%。(说明: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2、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

  • 将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涵盖的行业包括所有制造业领域。制造业是指机械、设备、工具等制造行业,是一个广泛的领域,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环节产生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方式。此次制造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意味着制造业整体的税率有所降低。具体来说,此次税率下调涵...

  • 制造业,包括商贸行业在内的众多领域,其增值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和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以及农产品等货物的税率调整为10%,这涵盖了房地产/不动产租赁等行业在内的多个细分领域。需要注意的是,除上述调整外,大部分货物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3%,比如销售或进口的货物,除粮食、食用植物...

  • 法律分析:税率改革已经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

  • 自5月1日起,增值税三大改革正式实施,为我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改革内容包括:首先,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这一调整后,现行税率体系简化为16%、10%、6%三档,有助于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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