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已使用过的设备如何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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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出售已使用过的设备,应区分以下情况计算缴纳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售价÷(1+3%)×2%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③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未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交增值税?
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缴纳:
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进该固定资产时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现在销售应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013年8月1日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销售使用过的设备缴纳增值税流程如下:1、确定销售的设备属于使用过的设备,并计算差额:使用过的设备指的是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的设备,不属于全新的设备。销售方需要确认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计算出销售价格与设备原值之间的差额;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在销售设备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
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针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分为两种情况。对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在其他情况下,根据财税[...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主要包括: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计算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般纳税人(假定适用税率为13%)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固定资产进项税未抵扣,再进行销售的,增值税=销售价/(1+3%)*2%。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固定资产抵扣了进项税,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