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还是非正常损失?会计和税法上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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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
新条例删除了自然灾害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规定以及“其他非正常损失”的兜底条款,明确指出非正常损失只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和霉烂变质发生的损失。
l.自然灾害损失往往是由于地震、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毁形成的物质损失。因为损失的数额往往较为巨大,如不予以抵扣,纳税人的负担就较重。同时,自然灾害由于是不可抗力造成的,纳税人已经尽到保护货物的(法律上保全)的义务,不应再加以税款缴纳的负担。
2.其他非正常损失的范围在原细则中没有明确,在实际执行中,税务机关往往与纳税人之间就此发生争议,如果将正常损失误判为非正常损失,将带来不必要的行政成本,降低征管的质量。为减少争议,充分考虑保护纳税人的利益,新细则删去了这一规定。
3.从立法的严谨角度来看,应尽量避免自上而下的模糊授权,“其他非正常损失”的表述,未明确由哪一级税务机关确认具体范围,也未明确具体的含义。从立法的要求看,放大了基层税务机关执法的风险。从立法的角度讲,细则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条款的解释和限定应当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作出,不宜由各地自行理解并决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作为细则的制定单位,没有必要在细则中为自己授权对具体条款进行解释,因此所谓“其他非正常损失”的兜底条款实无必要。
自然灾害通常被视为正常损失。在会计和税法中,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的定义有所不同。新条例已取消将自然灾害损失归类为非正常损失的规定,同时也去掉了“其他非正常损失”的概括性条款。现在,非正常损失仅指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货物被盗、丢失或腐烂变质的损失。1. 自然灾害损失,如地震、台风或海啸导致的...
自然灾害通常被视为正常损失。在会计和税法上,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的区分有所不同。此前,条例中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被归类为非正常损失,但随着条例的更新,这一规定已被删除。现在,非正常损失仅指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货物损失,例如被盗、丢失或因霉烂变质而损毁。以下是几个相关的考虑点:1. 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的区别如下:1. 定义不同:- 正常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允许的、不可避免的损失。- 非正常损失: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主要强调的是人员的过失。2. 税前扣除上不同:- 正常损失:存货发生合理损耗,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
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新条例删除了自然灾害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规定以及“其他非正常损失”的兜底条款,明确指出非正常损失只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和霉烂变质发生的损失。l.自然灾害损失往往是由于地震、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毁形成的物质损失。因为损失的数额往往较为巨大,如不予...
2. 根据新条例,自然灾害损失不再被视为非正常损失。3. 新条例删除了旧规定中关于自然灾害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表述,以及“其他非正常损失”的泛指。4. 条例中明确指出,非正常损失仅包括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损失。5. 这一变化意味着,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在增值税抵扣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