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之前开的没有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报销吗

7月1日之前开的没有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报销吗
  • 在广东省的话,7月1日之前开具的没有税号的普通发票,在7月1日之后仍然能够报销入账。这个是广东省地税局的官方说法。
  • 不填税号发票不能报销了。
    这里所说的税号指的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
    一般在商家开发票时,只要是企业抬头,对方都会问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提供企业纳税号、银行账号等信息,但如果是开普通发票,则只需提供企业名称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在5月发布《关于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意事项:但是并不是所有报销发票都需要税号,此次新规针对的主要就是企业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不在实施范围内,个人采购、政府和事业单位也不受影响。此外,公告里所指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从7月1日开始,消费者不管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只要发票抬头为企业,都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税法规定,开票日期在7月1日之后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这些信息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再作为税收凭证计税、退税、抵免等。
    须列出具体明细 “办公用品”不能开。除了普通发票也要提供税号,还有消息称,7月1日起,去商场超市买东西,不能再开“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等笼统的称呼,必须按照明细如实填写。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在公告中表示,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所以7月1日前没有开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报销,到7月1日起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税号就不能报销了。
  • 之前的可以,之后的必须要带税号,没税号不可抵扣
  • 所以7月1日前没有开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报销,到7月1日起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税号就不能报销了。

  • 对于普通发票, 上只有公司名字没有税号的从2017年7月1号的就不可以报销了,这个时间以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需要纳税人识别号了;对于专用发票,规定是一直都需要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

  • 7月1日开始,以开票日期为准。没有税号的发票,之前的可以报销,之后的不能报销。

  • 从7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列税号,如果没有填税号,该张发票是无效的不能入账,就是入账了税务也不认可。如果7月份起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填税号,应该作废重新开一张有税号的发票。

  • 能用,按照不溯及以往原则,至少是在2017-7-1之前开具的 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7月1日起,企业收到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话,是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所以出差的餐费等发票,在7月1日之前的,还能报销,7月1日之后,没有写税号,一律不能作为税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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