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有什么新变化?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 春节已经过去,我们也是重新进入了工作的状态。在年后,我们的工作还是还很繁忙的。在春节七天假期以后,我们也是需要适应一下工作的状态。毕竟,我们悠闲久了想要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也是一件不易的事。
其他部门的工作我们不知道什么状态,但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很多事情需要在年后的几个月内完成。什么年报,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等,这些工作真的会把财务部门给忙坏。不仅如此,在个税进行改革以后,就是普通的个人,也是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的。2020年作为第二次,个税汇算清缴的的年度,也是出现了一些新化。对于这些变化不管是财务人员还是普通个人,都是需要注意的。
一、办理确认方式增加了电子等方式由于我们自己可以通过手机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所以如果想让单位为你代为办理的,也是需要进行相关授权的。
在2019年度,如果职工想让单位为自己 的,是需要进行书面证明的。其实在电子化的现代社会,这样的事,没有必要才进行书面确认了。所以在对2020年进行个税汇缴清算时,增加了电子的确认方式。
当然,对于对于电子方面的确认,如果企业还没有全面实现电子化办公,财务人员也是需要保存先关的证明材料的。毕竟,这样有利于后期责任的确认。
二、未授权不得 现在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很多人可能都有自己的第二职业。一些人其实并不想别人知道自己还有其他兼职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的人可能会选择自己进行个税汇缴清算,而不是让企业 。
在这样的下,财务人员一定要在获得授权之后,才给职工 个人汇缴清算,而不能太主动。在这件事上,你很可能会出力不讨好。
三、新增申报地点“主要收入来源地”我们去年进行个人汇缴清算时,在办理地点选择方面,只有两个。一个是你的工作所在地,另外也可以选择在你的户籍所在地。
而今年最新的变化就是,除了上面两种情况之外,我们还可以选择在“主要收入来源地”进行汇缴清算。毕竟,你的主要收入所在地,可以涉及你的收入最多。例如,你的收入主要来自北京,而你的户籍在山东,居住在河北。这样在这三个地方当中,你选择在其中一个地方进行申报就可以了。
总之,经过2019年的汇缴清算之后,个税汇缴清算方面优化了很多流程。也是大家可以更加简便的完成,2020年的个税汇缴清算工作。 - 个税新变化:单位代为办理、代为办理需要纳税人同意、主要收入来源地、新增“首违不罚”、预填服务范围增加、网页端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填写错误改正后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 1、单位代为办理确认,增加电子等方式 2、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 3、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可以要求单位 4、新增申报地点“主要收入来源地” 5、新增“首违不罚” 6、与办理2019年度汇算相关联 7、预填服务范围增加:2019年度为两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保险经纪人、证券经纪人),2020年度扩大到工资薪金、所有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全部四项综合所得。 8、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可以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9、开放网上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 10、增加和优化了申报过程中的提示提醒 11、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关闭了“删除”功能 12、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限
- 变化:单位代为办理确认,增加电子等方式 。新增申报地点“主要收入来源地” 。新增“首违不罚” 。与办理2019年度汇算相关联 。预填服务范围增加 。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可以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开放网上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 。增加和优化了申报过程中的提示提醒 。
注意: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 。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可以要求单位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关闭了“删除”功能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限 。 - 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最新变动有哪些?
法律分析: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我国居民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将实行“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以精准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优惠政策。可先扣除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金(如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等;能提供依据证明由出租人负担的该出租房屋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怎么算?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公式=[(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计算结果为正数则需要补交税款,为负数则可以申请退税。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8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稿酬收入80%70...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通俗地讲,个税汇算清缴也称之为年度汇算,分两步,...
一、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
二、分析详情依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简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三、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