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名称开错有影响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名称开错有影响吗?
  • 最好直接作废,重新按照正确的名称开具发票。
    比对出来没有这个品目的购进,倒是出现销售,按照虚开警告就自找麻烦了。
  • 操作:
    1.纳税人报告税务机关,按错开的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和税额进行申报;
    2.次月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蓝字发票;
    3.如形成多缴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也可以留待后期抵顶应纳税额。
    具体参考: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 当然有影响,发票开具必须和实际情况一致(和合同一致),否则就是不合规的发票,需要重开作废或者冲红。
    谢谢,望采纳!
  • 需要作废重开,金三系统风险平台会出现预警的,因为同型号的在其他票里是电缆呀。
  • 肯定有影响,
    票货不一致,
    作废重开也不费事。
  • 票证与物流不一致的发票不能作税务发票使用。
  • 作废重开,不然查到了你要进项转出,很麻烦
  • 没有什么了,没有问题的。
  • 发票开错,但对方已收到入帐,该怎么办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 发 票,可以由购方申请红字票资讯单,待系统通过后,购方凭红字票通知单在税控系统里开具负数票,然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票给对方。如果是增值税普通 发 票,应由购方将 发 票退回后(购方留存 发 票 影印件并注明原由),然后由销方在...

  • 数量、金额没有对应的逻辑关系等异常情形,对服务企业,如果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品名、数量、金额与经营业务没有对应的逻辑关系等异常情形;如果发现存在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顶格开具、大量作废等异常行为,又无正当理由。

  • 1、首先你在增值税开票系统里面填写红字发票申请,上面有专门的格式,填列你为什么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那就是税号有误,写入正确的税号,然后列印2份 2、公章 3、 抵扣联原件和影印件,发票联影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影印件 到税务局视窗去申请,当时税务局就能给你出具一份红字发票通知...

  • 这两种情况严格意义上是不符合规定的,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的,特别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对于销售方,影响不是很大,按照正确的规格型号记账就可以。但是,尽量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否则有可能税局会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处以罚款的。

  • 这个不要紧,那个银行账号并不是规定客户一定要汇钱到那个账号里,只是 的必填项,即使客户给现金也是可以的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