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打电话说分公司不享受优惠政策我该如何回答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他是正确的。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所有的分支机构都不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从7月份申报期开始,即所有分支机构都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税率,需要按照25%的基本税率进行纳税申报。
分公司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分公司虽为独立核算,但不可单独适用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应并...
在之前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只要是拿到营业执照,均可以分别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所有的分支机构都不再享受这类优惠的政策,在2019年2月26日税务总局在线访谈中有说过: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纳税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
分公司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不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对象,从一开始就没有享受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资格,可以说是不存在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所得税是法人作为纳税主体的,而分公司只是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并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管你是否独立核算,分公司的企业所得...
分公司(无论是否独立核算)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所得税纳税人,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只能将其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和资产总额指标汇总到总机构(法人),整体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下,分公司可以成为所得税独立纳税人.如果分公司成为所得税独立纳税人...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总机构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一、关于居民企业选择适用税率及减半征税的具体界定问题: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