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企业所得税可跨区申报吗

广州市企业所得税可跨区申报吗
  •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公布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可以进行跨地区申报缴纳。
    2、《办法》第十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同时明确:涉及退税时,也可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第十一条规定了总分支机构汇算清缴时应报送的申报表、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3、汇算清缴的主体仍然是总机构,分支机构并不需要进行年度纳税调整,自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只是根据总机构填报的分配表中应缴应退的税款,就地申报补退税。为了保证汇缴工作的顺利进行,也需要分支机构填列年度纳税申报表,但只需要填列有限的几项,与总机构的年度纳税申报完全是两个概念。同时,为便利就地实施税务检查,也需要分支机构报送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由总机构确认后提交,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
  • 跨地区报税合并可以申请所得税合并申报在总公司所在地。纳税人携带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如下,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总机构税务登记复印件,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合并申报认定表。跨地区报税的意思 跨区域涉税事项,是指一个企业需要到外县市、区经营业务。值得一提的是,自201...

  • 对于跨地区经营,应当按照国税发[200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10]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建筑...

  • 二、跨区交税所需的基本手续 1. 税务登记:纳税人需要在经营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获取税务登记证。2. 开设银行账户:在经营所在地银行开设缴税账户,用于税款缴纳。3. 提交税务申请:向经营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提交税务申请,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申报表。4. 缴纳税款:根据税务部门的通知,...

  • 企业在本市可以跨区经营,但是要在经营地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跨区经营是指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常常会存在跨区域经营的现象,由于企业集团...

  • (二)跨区域经营地在广东省(不含深圳)的省外企业,系统无法自动报验,可使用个人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模块办理报验,经营地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以后,完成报验登记。 二、个人所得税税种认定信息查询 申报前应先查询个人所得税税种认定信息,机构所在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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