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如何核定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如何核定
  • 分公司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企业所得税。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或者成本,二者不能同时核算出来的;

    3、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一般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征收方式有两种,即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的税率都是25%。1、查帐征收主要指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计算收入、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能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1)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依照25%的税率计算缴纳。...

  • (2)企业应由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提示】统一计算所得税款的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税款收入由中央与总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税款收入60%为中央收...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汇总纳税企业不得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缴企业所得税。这说明,对于分公司而言,若其所属企业采取汇总纳税形式,那么分公司应当避免使用核定征收方式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基于税收公平与准确计算的原则,旨在避免税收漏洞,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与合理。

  •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其中,核定征收是税务局根据企业所属行业,预先确定一个利润率,然后所得税就是通过将收入乘以这个利润率再乘以25%的税率来计算的。查账征收则更加直接,它是根据企业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再乘以25%的税率来计算的。这种方式需要企业保持详细的财务记录,...

  • 同一城市设立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按以下方法预缴所得税:1、在 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设立具有生产经营职能分支机构的企业,应按照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的新规定,其分支机构应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2、但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 的,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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