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在工商局和税务局怎么定性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是不得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不得出租、出借或以承包、合作等方式变相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其它行政许可证件。
二是不得经营非法炼制的、无合法进货手续的、假冒劣质的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油品;不得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
三是不得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不得擅自使用知名企业特有的名称、装潢或使用与知名企业近似的名称、装潢。
四是经营场所内不得虚假宣传、虚假标识;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
五是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企业不得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企业购进成品油。
六是成品油经营企业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法人(负责人)等主要事项应一致;所有证照应按时年检年报,且在有效期内,并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
七是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营)制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应做到账目清晰,票据完整,并存放在营业场所,方便执法人员核查。
八是成品油经营场所顶棚、加油机等标注的企业字号、行业与营业执照上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行业应相同;加油机、公示牌标注的油品名称、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摘要】
成品油在工商局和税务局怎么定性【提问】
一是不得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不得出租、出借或以承包、合作等方式变相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其它行政许可证件。
二是不得经营非法炼制的、无合法进货手续的、假冒劣质的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油品;不得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
三是不得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不得擅自使用知名企业特有的名称、装潢或使用与知名企业近似的名称、装潢。
四是经营场所内不得虚假宣传、虚假标识;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
五是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企业不得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企业购进成品油。
六是成品油经营企业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法人(负责人)等主要事项应一致;所有证照应按时年检年报,且在有效期内,并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
七是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营)制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应做到账目清晰,票据完整,并存放在营业场所,方便执法人员核查。
八是成品油经营场所顶棚、加油机等标注的企业字号、行业与营业执照上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行业应相同;加油机、公示牌标注的油品名称、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回答】
一是不得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不得出租、出借或以承包、合作等方式变相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其它行政许可证件。二是不得经营非法炼制的、无合法进货手续的、假冒劣质的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油品;不得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三是不得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不得擅自使用知名企业特有的...
涉及国家能源的项目首先必须到国家发改委立项,通过审批才能办理开办的其他手续。私人提炼柴油是法律禁止的,私自提炼柴油会被工商部门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经营。法律分析违法生产经营,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营业许可证,没有通过安全环保局批准,不用特种设备使用证。 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本办...
对于成品油经营者在经营中采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和个人的,可以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定性处理;其中上述某石油公司利用加油卡累积积分向所有用户赠送奖品的行为是《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的“商业附赠行为,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仍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定性处理 。 3、 搀杂...
超越经营范围先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再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不办理查到后要吊销营业执照,还要罚款。
第四条 采取统一配送成品油方式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在同一县市的,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在同一省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汇总缴纳增值税,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跨省经营的,是否汇总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对统一核算,且经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