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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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 诉讼 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注意: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 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注意: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 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行政管理相对方提出复议申请是因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的活动。 简单来说: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与要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都有对其合法权益保护的救济功能。但两者有着区别,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也被称作“司法最终救济”原则。两者比较而言。 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的主要区别: ①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 ② 管辖 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 ③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 ④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 申诉 ,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信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您就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遇到税务问题时,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 法规 ,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不要按照自己的理解草率处理
一般来说,这个税收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两者的性质不同一个是行政活动而一个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其管辖的机关不同、两者的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效力不同即行政复议是以书面表达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而这个行政诉讼结论一旦出来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税收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区...
税务行政诉讼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区别在于性质、管辖机关、审理方式和程序以及效力。性质上,税务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而税务行政诉讼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管辖机关方面,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审理方式和程序上,人民...
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是两种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它们在性质、审查原则、适用顺序等方面存在区别。首先,性质和审查原则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属于税务机关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其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初审,不具有终局性,仅具有初审性质。税务行政诉讼则是通过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具有...
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是两种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机制,它们在性质和审查原则上有显著差异。税务行政复议,作为税务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初审,不具有终局性。税务行政诉讼则是通过法院的司法途径,最终解决税务争议,具有终局审查性质。在审查原则方面,复议可以同时审查行为...
税务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保护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是一种司法救济制度。两者在行为性质和审查原则方面有以下两点区别: 第一,从行为的性质来看,税务行政复议只是税务机关内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属于行政审查活动,具有初审性质,不具有终局性(国务院的终局裁决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