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产品用于捐赠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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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购产品用于捐赠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外购产品用于捐赠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
首先要明确,企业对外捐赠商品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均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一、注意两点 一、注意两点 1.对外捐赠企业产品视同销售行为会计上不能做收入,因为你并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所以不能做收入处理。会计上并没有视同销售这个说法。2.对外捐赠企业产品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处理上只做一笔分录...
【答案】:B 企业将外购的货物对外捐赠,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但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成本。
法律分析:购进货物用于公益性捐赠,也要视同销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