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等对国家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提出复议的机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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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第九条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省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请参考。
只要不是征税行为的其他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行为,有的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有的必须先经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具体来说,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当事人必须...
对纳税人不服省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具体作出的税务行政行为,而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并且对总局的复议决定不服的,此种情况,纳税人不能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即仍按一级复议原则处理。(四)对上述(一)、(二)、(三)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机关、组织等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
法律主观:1.一般管辖 (1)对各级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
对国家税务总局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海关、...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应该注意的是,向国务院申请二级复议审理是特殊规定,只适用于纳税人不服,由国家税务总局直接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情况。对纳税人不服省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具体作出的税务行政行为,而向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