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已过认证期的增值税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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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超过三个月的,则不可以通过认证。因此需要到主管税务局咨询,是否可以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发票声明,将原发票作废后,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那样做是有罚款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1、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缴纳“挂失登报费”。2、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更多关于已过认证期的增值税丢失怎么办,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超过三...
首先由于已经超过认证期限,所以肯定是不能抵扣进项税了。其次,如果发票联还在,就用发票联做账就行了。如果发票联也丢了,就需要取得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以此做账。
若发票在丢失前尚未通过认证,购买方则需凭借销售方提供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若认证相符,同样可以凭借该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过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继续使用该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仅丢失了...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一般纳税人丢失了已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并且发票联和抵扣联都已认证相符,购买方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以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过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
开红票冲掉,重新开据后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