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退税可以撤销几次

个人所得税退税可以撤销几次
  •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的是:年度汇算期间,每月纳税人可远程更正、作废申报的次数只有5次。一旦超过上限后,如需要更正或者作废申报,就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所得税撤销退税可以再次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在手机中找到“个人所得税”APP,点击进入,在主页面中点击【办税】按钮;2、进入办税页面后找到【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3、在新页面中选择【已完成】;4、在已完成的申报中找到需要撤销的退税申请;5、在退税记录中点击【撤销退税】;6、在弹出页面中选择【确定】;这样就可以撤销掉之前的退税申请了,并提交了新的申请。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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