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下情况下事业单位都是非增值税纳税人,当然不能使用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有科研和培训业务并注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除外。
- 当然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
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 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 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
所以不存在销售行为的
一般是有特别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单据的
事业单位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首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前提是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事业单位并不属于一般纳税人范畴。其次,税法明确指出,非企业性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也可以选择按照一般纳税人纳税,但一旦选择小规模纳税...
可以给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法律法规并未禁止事业单位获取此类发票,仅《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指出,不得向消费者个人开具专用发票。然而,通常建议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非专用发票。这是因为事业单位通常不需要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因此获取专用发票并无实际用途。此外,由于事业单位难...
不可以事业单位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很简单,事业单位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它属于国家的行政机关,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能是去税局申请领购普通发票对外开具。同时要注意的是,如果实现的是非税收入款项,需要领取非税收入票据,根据实现的非税收入情况进行相应...
可以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并没有禁止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然而,通常情况下,一般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行政事业单位,而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因为行政事业单位通常不需要抵扣进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他们来说并无实际意义。此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领购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事业单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事业单位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个体工商户:如果个体工商户经过税务机关的批准,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主体必须是国家税务总局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