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完了还能申请增加吗

当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完了还能申请增加吗
  • 当月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开完了,根据业务需要,还能申请增量。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需携带资料:
    购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税控设备、发票专用章、公章及法人章(用于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注:当月票量领完用完之后才能办理增量
  • 当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完了,根据业务需要,还能申请增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需携带资料:购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税控设备、发票专用章、公章及法人章、用于填制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 法律分析:可以。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红字冲回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去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冲回销货处理。但是已经跨月份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废,应按开具红字发票的程序办理...

  • 可以。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红字冲回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去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冲回销货处理但是已经跨月份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废,应按开具红字发票的程序办理。。如果对方...

  • 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票领完开完,必须申请增量后,才可以继续领票。纳税人需要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2份:纳税人申请、纳税服务大厅受理、核定数量、版面、增购超过原核定数量或改变版面、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准、纳税服务大厅办结。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发票数量或版面金额的,...

  • 此外,对于已经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发现开票有误或需要调整,也不能直接作废,而需要通过税务机关的审批后进行红冲处理。同时,对于已经用于税务抵扣或报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发现开票有误,也不能直接作废,而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综上所述:发票开好了是否可以作废取决于发票...

  • 当月开具的,且能收回全部联次发票的可以作废。不能保存全部联次发票或隔月了,则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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