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三年才发现少缴税款,海关发现会向企业追缴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依据《 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更多详情敬请关注 海关律师网 - 发现肯定会追缴,还有滞纳金和罚款。自己去交性质不一样
法律分析:1.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
法律分析:海关追缴税款的期限为3年,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算。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五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但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
关税的追征是指在进出口货物完税后,海关发现实际征收的关税税款少于应征税额,并且少征税额是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的,而责令纳税义务人补缴税款差额的制度。对于应当补征的税款,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征缴,对于应当追征的税款,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新的主动披露违规行为规定。根据公告,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违规行为并及时改正,将不予行政处罚。具体而言,若违规行为发生在六个月内,企业主动披露将免于处罚。超过六个月但在两年内披露,且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9-征或者漏征的税款,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以内可以追征,并从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