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同一人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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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票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是同一人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纳税人应按上述规定如实开具发票。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能为同一人税法暂无相关的明细文件规定。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则上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应为同一人。 理论上是:开发票时,发票上开票人可以和收款人为同一人,但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可为同一人。但国税局认证系统可能只审核密码区,无法审核开票人、复核人。也就是说认证能过,但不合规。 开票人和收款人可以为一人。 而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可以为一人。 现实工作基本上都是一个人负责开票系统的,因此所谓的收款人和复核人都是虚的,你在开票系统上增加一个收款人和复核人并可。 发票认证,不是认证这些的,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是同一个人的名字并不影响认证。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企业要做好内控,不相容的岗位要分离,所以一般情况下开票人和复核人肯定不能为同一个人的。但是结合到实际生活当中,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小的单位,设置的会计岗位比较少,从出纳、记账到开票整个过程可能都是由同一个人负责,这就没有办法做到开票人和复核人的岗位分离。当然,对于一些大型企业,可能会计核算相对比较健全,那就应该按照一般规定贯彻落实好企业内控措施,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保证开票人与复核人之间的职责分离。税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但是税法并没有强制明确的规定发票的开票人与复核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所以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尽量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做好不相容岗位的职责分离。同时,也不必太过死板,拘泥于细节,还是要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只要保证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即可。
法律分析: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可以是同一个人,其他可以。开发票时,发票上开票人可以和收款人为同一人,但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可为同一人。但国税局认证系统可能只审核密码区,无法审核开票人、复核人。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 码和号...
目前没有相关条文规定,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税务局不会直接告诉你“可以为同一人”或者“不可以为同一个人”。但是本着分清相关责任的原则,税务局建议:原则上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 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
法律分析:不能,个体户可以 专用发票3税点,购货方能抵进项。除非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才可以。《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
法律分析:可以,但复核人和开票人不可以是同一个人。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因此,发票上的开票人、复核人及收款人栏应逐栏如实填开。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
法律分析:可以是。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纳税人应按上述规定如实开具发票。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能为同一人税法暂无相关的明细文件规定。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则上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应为同一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