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其他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交社保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高管不行哦,普通职员可以
可以的,法律不禁止就是允许的。但前提是两家公司申报缴税正常,任何一个不能出现异常,否则财务负责人会受到影响
财务负责人可以是外聘人员或者是由公司委派其他职员担任。不过,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因此,如果公司委派其他职员担任财务负责人,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上明确职责和权限,并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盖章确认。同时,公司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谨慎选择...
可以的,只要原来那家单位按规定申报纳税就没关系。如果原来那家企业出现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现象,且税务局有无法联系到该单位,则会对该企业按非正常企业对待。这时原企业的法人、财务主管在当地其他注册的企业也会受到限制。
法律上没有限制。但是如果您与这家公司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或者类似的合同,约定不能在其他公司任职,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因此,理论上讲,公司法人是完全有资格同时兼任财务负责人的。尤其在那些规模较小的公司里,通常情况下董事长(即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都由同一个人担任,这种模式也被称为'一人公司'。然而,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而言,这些机构的要求将会更为严苛,法人本身及其直系亲人均不应担任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