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票开错了怎么作废有时间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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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发票开错,一般采用发票作废,如果跨月,即需要重新开具红字发票来解决。满足下列情况,开具红字发票: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2、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当月发现:如果在开票的当月发现,购货方到主管国税机关做取消认证处理,然后退回你企业,你企业在开票系统内将该票作废,然后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交给购货方。注意未取消认证开票系统内不允许作废发票。2)、次月发现(1)如果开票的次月发现必须开具负数发票。(2)如果购货方尚未入帐可以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按原错票开具一份负数发票,将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附在开具的负数发票的后面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然后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交给购货方;(3)如果购货方已经入帐,就需要购货方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交给你企业,你企业根据证明单按原错票开具一份负数发票,然后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连同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一起交给购货方。拓展资料: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法律依据: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如下: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普通税票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一、如果跨月了无法作废,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获取对方有效证明,然后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二、在 管理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
税票作废有时间限制。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分为当月作废和跨月作废。当月作废是指在开具发票的当月,由于销货退回或开票错误等原因,销货方能在当月收回所有发票联次,可将其作废。若当月发生退货且双方均未入账,销售方全联次标记作废即可。跨月作废则是指已入账的销售方和未入账的购货方,购货方需将发...
法律主观:普通税票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一、如果跨月了无法作废,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获取对方有效证明,然后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在 管理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专...
法律分析:普通税票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一般来讲发票的作废是在开具当月可以作废,跨月的发票只能做红冲处理。综上所述,税票开了是可以作废的,税票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完税凭证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向纳税人收取税款时使用的专用凭证。 【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