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如何规定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分析: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
增值税起征点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
增值税的起征点是针对个人销售额的规定。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时,免税。若超过起征点,则需全额纳税。具体规定如下:1)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至5000元。2) 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至3000元。3) 每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收入额150至200元。增值税的起征点旨在...
对于按次纳税的情况,每次(日)的销售额起征点则为300至500元。如今,许多省份已经将起征点上调至最高金额20000元,如有需要,可向本地税务局咨询详情。根据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设定旨在为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税收优惠,减轻他们的负担。对于销售货物与应税劳务,其起...